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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坪镇人民政府

石碑坪政发〔2022〕23号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碑坪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9-21 09:00   

各村委(社区):

为切实做好我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柳北区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柳北重防指发〔20224号),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柳北区石碑坪镇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

2022921

石碑坪镇2022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柳州市、柳北区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印发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202220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通字202214号)和《柳北区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柳北重防指20224号)等文件的工作布置,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石碑坪镇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村工作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善颜 石碑坪镇镇长

副组长:何烈贵 石碑坪镇副镇长

成 员:施 畅 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远景 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范雪兵 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雪飞 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韦红 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永光石碑坪村党总支书记、石碑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炬华 大仙村党总支书记、大仙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 记 留休党总支书记留休村民委员会主任

朱永炎 大党总支书记、大村民委员会主任

梁秀珍 下陶村党总支书记、下村民委员会主任

钟 文 古木村党总支书记、古木村民委员会主任

于红军 新维党总支书记、新村民委员会主任

罗东雄 泗角党总支书记泗角村民委员会主任

周树才 石碑村党总支书记、石碑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祖芳 古城村党总支书记、古城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包村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 周歆

成员:严晓华、刘家彬、张洪、苏 琼、陈维芳、梁宪

陆涵涛、黄旭红、黄兴成(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新维村

第二组

组长:施畅

成员:黄素、董小英、熊小李、周世华、郑素秋、刘美平、

曾新智、陈维灵、陈晓敏、谢华伦(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石碑村

第三组

组长:游强

成员:韦国思、姚建强、陈建新、黄 云、徐义、韦 杏、

周 瑶、单月、周新平(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留休村

第四组

组长:韦启元

成员:胡承志、莫佳、覃思、朱保、王彩芳、廖富强、

周 琪、郑婷婷、莫超文(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大仙

第五组

组长:谭圆渊

成员:邱柳林、曾运福、韦家运、张 柳、王恬恬、宁永珍、

陈维娟、宁 玉、罗文植、黄汉新(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石碑坪村

第六组

组长:婉琳

成员:韦 冬、李钟琪、邹 华、覃喜发、李加荣、李祥军、

覃兰英、梁瑶瑶、龙美玲、曾灌忠(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大

第七组

组长:刘建新

成员:王国德、姚吉、杨 骥、黄光胜、欧奇鸿、韦丽凤、乔雪姣、谢葵进 、林水祥(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古城村

第八组

组长:周远景

成员:范雪兵、朱永诗、刘雪飞、韦红、罗桂双、覃丽萍、

吴春燕、杨水泉、朱永春(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泗角村

第九组

组长:陆广益

成员:覃艳玲、陈锐进、李思、陈泽昌、梁 礼、韦宏辉、

陈芳玉、黄炎、李剑虹、蒙炳光(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古木村

第十组

组长:刘志涛

成员:王其春、黄海、何宗原、林筱郁、韦建波、黄柳、陈 程、蒙炳光(村防疫员)

工作范围:下陶村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率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率在70%以上。

(三)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按照自治区原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城疫防治实施方案》(渔牧办发2017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四)对牛结节性*********的免疫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加强结节性*********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重防指20202号)要求开展全面免疫。

(五)对布鲁氏菌病原则上不得开展免疫。猪、种用和用牛羊禁止免疫;其他牛羊确需免疫的,养殖场户应逐级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阳性动物处理。

(六)对猪链球菌、炭疽、山羊痘、牛出败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由我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免疫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计划(试行)》执行。

(七)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管覆盖面、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

今年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从9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11月上旬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各村(社区)要按照以上防控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四、工作任务

(一)高效落实防控措施,扎实开展集中免疫

1、实行联场挂户责任制。对辖区所有养殖场(户)进行一次拉网式免疫。即免疫任务逐级分解,确保逐户、逐批畜禽免疫到位。

2、做好免疫记录。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防疫档案标识及疫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好疫苗发放台账、免疫档案和免疫台账,对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对所有已免疫的畜禽发放柳北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记录卡,对未到免疫日龄的或暂时不能免疫的,要全部做好登记,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补免。规模养殖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凭免疫记录卡在所在地的动物防疫机构领取疫苗,发单位要认真填写免疫记录卡的各项内容。对散养户做到免疫一户后由户签字认可。对不执行免疫措施导致疫情发生的,病死畜禽及同群畜禽扑杀一律不予补偿(没有免疫档案视同未经免疫)。

3、确保免疫质量。一是做好人员培训工作。镇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防疫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要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和疫苗使用说明进行免疫。二是做好免疫效果监测工作。在免疫结束后协助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工作,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补免,确保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免疫抗体水平将直接作为2022年村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考核结果。

4、使用疫苗种类。使用经国家批准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兽用狂犬病、山羊痘等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医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5、推进“先打后补”工作。每个村选取一个比较大的规模养殖场作为试点,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尽快在所有大型规模养殖场推开实行。

(二)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做好疫情预警预报

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区本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动物疫情管理,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处置。

(三)抓好动物检疫工作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2516号公告和有关检疫规程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二要加强动物饲养、调运、屠宰特别是对跨省调运活畜禽的监管,应进行实验室检测的,要凭检测结果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降低发生动物疫病的风险。

(四)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申报、发放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保障动物食品安全。

(五)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

要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充分做好应急应对准备。要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应急实施方案和疫情处置技术规范。一旦发生突发应急情况,必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24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工作措施

(一)务必高度重视

要紧紧围绕以上防控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树立典型,落实免疫示范工作

1、切实抓好示范村的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我2022年秋季将打造下陶村和留休村作为重大动物防疫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要抓好10家示范户,积极指导示范户的二次强化免疫和免疫卡填写工作。

2、切实落实好示范规模场建设工作。我要落实猪、鸡各2个示范规模场建设,监督示范规模场二次或三次强化免疫工作,指导示范规模场做好养殖档案建设。各村在10月底免疫结束后及时上报免疫数量和秋防工作情况到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邮箱:sbpscxmz@163.com;电话:0772-8250529)。

(三)强化免疫监测评估,加强督查,保证实效

镇级业务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组织督查组进村、入场督查指导。秋防期间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领导、防控队伍是否到位,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务必防控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方案

2.口蹄疫强制免疫方案

3.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方案

4.狂犬病免疫方案


石碑坪镇党政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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