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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政管办  |   发布日期: 2012-01-05 14: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 “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iuzhou .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中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1年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柳州市《关于成立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办〔2010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将我区政务服务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成立柳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三项工作均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实现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并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制定并印发了《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柳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北区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北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全面规范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10号)以及《关于印发〈编制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详细文件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1]3号)的文件要求,重新编制了《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使之全部达到上级工作要求,并及时报送到柳州市、柳北区“一中心两馆”以供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自2010年起,我区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按照柳州市“两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专门配备了互联网电脑查阅设备、信息公开材料存放档案柜及便民设施等硬件设施,且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申请表格等文书,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触摸屏查询系统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3、扎实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在2011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的基层政务服务站点的建设中,着重加强了对街道、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指导,在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时,“两公开”的相关硬件建设及软件配套工作要求同时下达。2011年柳北区3个镇、7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乡镇、街道均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工作验收完全达到市级要求,“三级便民服务网”政务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基层领域的延伸,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区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我区人民政府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945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监督检查、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全年向柳北区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从而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