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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 柳北区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2015-01-15 00:00    |  作者: 柳北区环境保护局


柳北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环境保护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2014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dowlowfile/3633do20170223010754.do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仿宋">22号,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98039,电子邮箱:lbq2898039@sina.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柳北区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为推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填写信息公开审查表,由局领导审核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合理性、规范性。同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备案归档,落实专人管理,做到有档可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环境保护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区环保局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供便民宣传单等,供免费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环保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法规、依申请公开、环保核查审批等各类信息141余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41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环保核查审批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年向柳北区环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等制度,理顺关系,落实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选择群众关心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