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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5-01-14 00:00    |  作者: 柳北区民政局


柳北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民政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dowlowfile/3580do20170223010710.do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6px">22号柳北区民政局办公室,邮编:545002 ,电话:07722512067,电子邮箱:bmh968@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柳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二是根据《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民政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和更新了《柳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柳北区民政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柳北区民政局信息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都能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从信息的草拟、收集、审核、录入发布等都安排有兼职人员负责,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安排了专人负责。

二是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今年,我局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22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年向柳北区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2014年,我局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但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4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区政府网站群建设,继续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基建工程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民政机关外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