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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征地拆迁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征补中心  |   发布日期: 2014-01-21 10:4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征地拆迁办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2,邮编:545002,电话:07722536591,电子邮箱:lbqzdcqbzwgk@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度,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为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2年以来我办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面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办于2012年已我办编制了《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指南》《柳北区征地拆迁办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单位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予以公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办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我办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查阅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载体,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征地公告、拆迁补偿方案等决策部署情况,提高广大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政策的知晓率,对征地拆迁工作决策的支持度。同时,我办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积极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征地征收公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办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办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66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征地拆迁公告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全年向柳北区征地拆迁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我办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我办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继续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尚存在不足。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办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

  1.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办主动公开意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 进一步推进重点公开内容。一是《条例》要求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公开;二是重点工作的内容要加大推进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

  3. 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继续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事公开,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