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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白露街道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13-01-29 1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全文包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街道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街道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街道政府信息的情况,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北区白露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马厂路2号白露街道党政办公室,邮编:545002,电话:07722316131,电子邮箱:blb888888@sina.com)。

一、概述

2012年,柳北区白露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1年白露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白露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白露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柳北区白露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白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会议,要求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上级部署的“一服务两公开”来完成。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制定并印发了《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白露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等制度,全面规范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套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白露街道更新了《柳北区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柳北区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公布了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柳北区白露街道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和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的公众查阅点及公告栏、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白露街道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自2011年起,白露街道已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并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及便民设施等硬件设施,且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申请表格等文书,方便群众查阅街道公开的政府信息。

2、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北区白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街道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街道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街道在统一平台发布共计11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十八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全年向柳北区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街道政府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街道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加强对上级相关规定的学习和贯彻、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提升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有关政策划入日常学习内容,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

(二)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