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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

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 柳北区预征告字〔2025〕4号

来源: 柳北区征补中心  |   发布日期: 2025-07-08 17:15   

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

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

柳北区预征告字〔2025〕4号

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黄土村、白露街道马厂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

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黄土村、白露街道马厂村(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37.68亩,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37.68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用地,拟开发的用途为工业、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农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规〔2023〕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构)筑物及抢葬坟墓,凡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葬的坟墓,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2日

附件:1-1.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被征收土地及特殊苗木(不含政策已明确补偿标准的苗木)、其他地上附属设施补偿登记申报表(被征收人填报使用)

1-2.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被征收房屋补偿登记申报表(被征收人填报使用)

1-3.湘桂线东侧黄土村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二期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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