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锦办发〔2021〕27号
锦绣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锦绣街道2021年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办事处各部门:
按照柳北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为积极稳妥推进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锦绣街道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工作。
柳北区锦绣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3日
锦绣街道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对锦绣街道辖区自然灾害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锦绣街道辖区内,台风、雪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且事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需要街道响应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包括:
1、超出事发地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
2、街道认为需要由街道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处置的重特大应急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直接指挥,各社区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和专家作用,对已有的各类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确保街道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供给,一旦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街道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龙韬锦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傅美招锦绣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廖庆忠锦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欣锦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志敏锦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雪萍锦绣街道党工委组、宣、统委
兰 菊 锦绣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 员:范德文 锦绣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所长
覃凤华 锦绣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
李艳丽 锦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韦晶晶 锦绣街道办事处卫健办主任
卢旺林 白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 萍 锦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蓝小艳 颐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贾慧玲 锦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廖建忠 白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其中 黄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厚钊 雅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2103137。
廖庆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208办公室。
(二)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决定启动街道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指挥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4、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街道工委办事处请示区政府,要求启动区重特大生产安全、地震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街道应急部门职责
街道应急部门在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承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2、组织编制街道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3、检查、督促、指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各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4、及时收集、分析街道辖区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
(四)灾情事故处置职责
由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和街道综治办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精神。
三、应急响应
(一)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事故报告程序
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事发地社区、企事业单位和街道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或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街道安监办接到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街道应急分队和街道办事处报告,提出处置工作建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街道领导的指示,组织街道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街道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单位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或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启动本部门相应预案,协调本部门或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周边做好受威胁的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及时向街道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二)预案启动
当经过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由街道应急救援队、安监办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预案启动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
2、现场救援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各专业处置组按照指挥部指示和各自职责,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3、扩大应急。当实施本预案仍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街道请示区政府,要求启动区重特大生产安全、地震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结束
当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救援行动实施已经完成,由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锦绣街道党政办 2021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