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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
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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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代拟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柳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推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辖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归口管理柳北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执法,依法行使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履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登记许可、知识产权、合同、广告、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价格、网络交易、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须由县(区)级直接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交办案件、同级部门移送案件的查处和指定管辖工作,承担外地移送、报请或通报须由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查、核查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组织查办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上级部门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工作。 (四)负责县(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五)承担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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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机关、大队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证大厅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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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
机关、大队、个体厅办公地址:柳州市跃进路80号
企业厅(除石碑坪镇、沙塘镇)办公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号之1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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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
消费维权处置(调解)中心:0772-31674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办证大厅咨询电话: 1、《营业执照》办理电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0772-3727805;公司(除石碑坪镇、沙塘镇)、农民专业合作社:0772-2527915; 2、《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电话:0772-2525117;
机关、大队办公电话:0772-252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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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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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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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雄辉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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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颖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市场信用监管、市场秩序管理(合同监管)、网络交易监督、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监管、保密、意识形态、宣传和交流合作、舆情监管与处置、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创文明城、民族团结、宗教事务、数字城管、垃圾分类、文化旅游、主题教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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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静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建设、行风建设、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审批、“三小”备案、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投诉举报、放心消费、基层所建设、招商引资、上规入统、非公党建、统计、信访、优化营商、对接纪委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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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辉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案件查办及审理、政策法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政务信息公开、平安建设、维稳、乡村振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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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柳宁 |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主持柳北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监管执法、行政执法办案、打击传销、打击走私、规范直销、行刑衔接、综合治理、各项专项整治、对接人大政协建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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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蕾雯 |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食品协调与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安办日常工作、国防(国防动员、民办)、粮食安全、学校食堂、长者食堂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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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晶 |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分管药械化监管(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药械化监督抽检与监测、药安办日常工作、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殡葬、防艾、禁毒、年鉴、双拥、工青妇、绩效考评、医保基金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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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苍 |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分管产品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和标准化、认证认可检测检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委会成员)、食品和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征地拆迁、环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