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广西农用地、未利用地等转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简化调查流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组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化调查表(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化调查表(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