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全国、广西和柳州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工作;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
2、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协调和推动柳北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
4、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和“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妇女之家”三级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7、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
8、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9、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10、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纲要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本级监测评估。
11、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北区妇联为群众组织, 属行政单位,由妇联和妇儿工委办公室组成,其中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属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的办公室在妇联挂牌。实有在编人数1人,财政供养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8.8万元,同比减少3.24万元,下降7.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8.8万元,同比减少3.24万元,下降7.71%。减少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3.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9%;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5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7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8年本部门为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2%。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0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0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纳入2018年预算的绩效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示范性儿童家园活动经费2万元。(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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