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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柳北区委组织部(汇总)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柳北区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 2021-07-22 18:30   

柳北区委组织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从财政局的2020年预算批复中取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数填到2020年度预算数中,2020年度年度决算数不要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的要注明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数据为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综合研究、指导和推进全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重要政策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人才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

(六)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区委老干部局,负责区机关离休干部和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柳北区委组织部本级和柳北区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为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柳北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77.83万元,支出总计1777.83万元,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554.51万元;分别上升45.33%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6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8.79万元,占比81.76%;其他收入300.91万元,占比18.24%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36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万元占比12.70%;项目支出1191.54万元,占比87.3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61.33万元、1361.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3.25万元,增长42.09%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735.12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2.27万元,增加39.9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86万元,占55.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1.47万元,占41.14%;卫生健康支出44.01万元,占3.28%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1万元、津贴补贴40.42万元、奖金62.83万元;

公用经费2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1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差旅费3.22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劳务费0.04万元、委托业务费0.04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1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12万元,增加9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92.31%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调研次数增加,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常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广西干部学院调研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行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联系指导活动、自治区村级集体经济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核验小组调研村级集体经济及农村基层组织有关建设。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20人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共支出经费主要包括2020年副科职以上干部开展“党性修养与素质提升”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含挂职干部)开展2020柳北区科级领导干部专业研修式培训班,共分为6个主题班,每个班共8节课,除每班1节现场教学外,其余7节均在柳北区政府举办项目。经费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柳北区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5万元,比2019年增加5.36元,上升28.08%,增长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3万元,其中:货物支出7.44万元、工程支出161.39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