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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7-31 11:4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机关各种文件起草、负责区政府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全区各种史料编纂工作,负责辖区侨务工作,做好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区政府应急工作,加强与区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协调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由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柳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67.78万元,支出总计3667.78万元,2017相比,收、支分别增加772.05万元;分别增长21.05%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77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6.8万元,占比99.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5.49万元,占比0.92%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3万元,占比25.09%;项目支出2183.67万元,占比74.91%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90.58万元、2890.5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292.88万元,增长44.73%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0.86万元,增长44.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8.77万元,占60.27%;农林水(类)支出1139.79万元,占39.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8.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172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113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详见附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67万元、津贴补贴156.49万元、奖金300.13万元、绩效工资6.21万元

公用经费6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24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6.91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0.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劳务费1.53万元、工会经费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万元

七、(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4万元,完成预算的8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48万元,完成预算的7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预算的7.8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4.04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0.48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56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工作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0.48万元,占9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6万元,占10.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0.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检修和维护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公务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来宾1355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0万元、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重要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重要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管理的应急工作资金到位18万元,使用18万元,年度总支出共计18万元。项目实施情况理想,本单位制定了本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年初制定的计划,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符合规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4万元,比2017年减少58.14万元,降低7.8%,减原因部门人员减少,开支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7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76.64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91.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其他用车6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2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