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就评估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北政规〔2022〕1号),于2022年7月7日公布,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现实施已满3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健康局系《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由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合法性、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文件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一致、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和废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主体合法,符合法定权限,文件制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文件内容符合《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 号)的相关规定。
(二)取得成效
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实施以来,构建了“预防为主、全程干预、多方协同”的健康治理新格局。建立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健康中国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优势,从健康知识科普、疾病预防干预、健康促进行动、卫生环境治理等多维度发力,全面提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目前辖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其中9家服务能力达推荐标准。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增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暂无相关部门反馈存在问题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程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与上级文件依据不相抵触,文件总体合法。实施后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三)评估建议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北区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北政规〔2022〕1号)继续实施。
柳州市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