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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实施后评估报告

来源: 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7-09 16: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柳北区农业农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持续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结合近年规划落地执行实际情况,形成本次年度评估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对象为《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柳北政规〔2019〕7号),文件于2019年6月27日公布并正式施行。目前文件已持续实施多年,规划有效期尚未届满,需常态化开展实施后评估,核验落地成效、查摆问题短板。柳北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该规划起草部门和主要实施主体,牵头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二、评估目的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工作要求,从合法性、实施成效、现存问题等维度,全面核查规划落地执行情况。重点核验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适配性,系统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在水域滩涂管控、渔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梳理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科学研判规划实施价值与适配性,明确后续执行、优化方向,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实操性与实效性,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和区域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发文主体适格、审批权限合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研、编制、公示、发文。文件编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契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内容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无抵触上位法、违规设限等情形。

(二)取得成效

规划实施以来,持续规范辖区养殖水域滩涂利用布局,精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规划控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有效筑牢水产养殖生态安全底线。通过科学统筹水域滩涂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养殖生产秩序、优化产业布局,稳步推动渔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依托规划科学引领,辖区水产养殖产能稳步提升,产业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增强,有效带动渔业提质增效、养殖户增收,为柳北区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规划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

1.养殖发展空间持续受限。随着辖区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可用水域滩涂资源持续被挤压,养殖可用土地、水域面积逐年缩减,规模化养殖拓展空间不足。同时生态环保管控标准持续升级,传统养殖尾水处理模式、设施设备难以适配现行环保达标要求,尾水处理成本偏高、治理效能不足,绿色养殖转型压力较大。

2.差异化管控细则不够完善。规划现有管控条款较为宏观,限养区、养殖区的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规则不够明晰,对不同区域的养殖规模、养殖模式、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管控标准等约束要求不够具体,基层实操指导性不足,不利于精准开展养殖监管和产业规范提升工作。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经本次复核评估,《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制定程序规范合法,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自治区渔业发展政策,与上级文件精神高度契合,无合规性问题。规划长期落地成效良好,有效规范了辖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优化渔业产业布局、保障水产养殖稳产稳供,基本实现规划出台初衷和既定发展目标,具备持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评估建议

综合评估情况,建议《柳州市柳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继续实施。后续将结合辖区发展实际、最新环保政策及产业发展需求,持续跟踪规划落地情况,逐步细化完善分区管控细则,推广绿色养殖、尾水高效处理技术,破解养殖发展瓶颈,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辖区渔业生态、产业双向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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