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柳北农业发〔2025〕37号
柳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等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2025年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高效、规范完成,现将《2025年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
2025年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下达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资金202万元。为顺利推进2025年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高效、规范完成,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实施地点、实施及承担主体
(一)项目实施地点
柳北区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实施主体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承担主体
柳北区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主体:广西柳州黄村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2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61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02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柳北区粉用稻米产业集群“先建后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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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名称 |
中央财政资金用于 |
其他资金用于 |
投资总额(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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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螺蛳粉原材料保供中心油罐区建设项目 |
广西柳州黄村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建设食用油储备库,安装2200立方储量的螺蛳粉食用油储油罐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用智能监测、充氮气调的绿色储油技术,有效提高油脂保存时间和品质。 |
新建满足5300立方储量的螺蛳粉用各类油品的储藏罐场地建设,以及配套建设地泵房等设施,用于柳州市螺蛳粉原材料用油的保供。 |
820 |
202 |
四、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落实项目实施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及任务清单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区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联系,监督项目工作进展,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资金。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主体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本级有关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验收结束后,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2025年1月—2025年5月,开展项目前期调研、项目上报工作;
(二)2025年5月—12月,等待上级审批,督促项目承担主体实施项目;
(三)2025年12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四)2025年12月—2026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总结及档案归整。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项目协调指导组,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目标的制定及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何 杰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欧明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杨 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叶统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鑫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杨 洋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庞 婷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潘 宁 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与种业管理股股长
覃明珍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工作人员
(二)指导、检查工作
项目协调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实施完成该项目。
(三)项目验收
按文件相关要求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同时收集整理好项目材料,并对项目验收结果负责。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