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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教育局

《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6 17: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和《柳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要求,柳北区教育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就评估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柳北政规〔2017〕1号),于2017年12月2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实施已满五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柳北区教育局系《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由柳北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执行情况及其实施效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文件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一致、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和废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柳北政规〔2017〕1号)发文主体合法,符合法定权限,文件制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文件内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7〕10号)制定的相关规定。

(二)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估

该文件设置的学区组建形式包括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结对帮扶三种主要形式,区分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件提出的学区内“六统一”(统一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目标清晰明确。文件明确了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的职责分工,权力与责任配置较为合理。文件所制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在实施初期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和适当性,能够有效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学校差距较大等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三)取得成效

《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柳北区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区、广西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县区。柳北区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实施大学区联盟、重新确定市区—农村及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务实推动学区制管理工作。目前,柳北区已有十五中、三十五中和雀儿山路第二小学等教育集团7个,学区联盟5个,29对帮扶共建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在柳北区已实现全覆盖。2017年,柳北区教育局在柳州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督导考核中获得综合评价优秀等级。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有效构建了城乡、校际之间相互合作,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融合发展的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1. 政策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该文件制定于2017年,指导思想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未能体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最新理论成果。
  2. 改革实践已超越文件规定。柳北区已在学区制管理改革、集团化办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出了教育共同体建设等新举措。2024年,柳北区教育局印发《柳北区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柳北教发〔2024〕4号),明确教育共同体是学区制管理改革、集团化办学管理的深化形式。2026年又印发了《柳北区一体化办学学校总校长管理职责与履职规范指导意见》(柳北教基字〔2026〕3号),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框架下进一步规范一体化办学管理。现行文件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深化的需要。
  3.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需更新。广西已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打破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县域内师资优质均衡发展。该文件关于教师交流轮岗的规定已不能充分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4. 部分措施需进一步细化。文件提出的学区联盟、结对帮扶等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学科结构性短缺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柳北政规〔2017〕1号)制定程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与上级文件依据不相抵触,文件总体合法。实施后效果显著,初步实现了预期目的,有效推动了柳北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但由于文件制定已近九年,政策环境和改革实践均已发生较大变化,文件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柳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

(二)评估建议

建议对《柳北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柳北政规〔2017〕1号)进行修订。修订重点应包括以下方面:

  1. 更新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最新理论成果纳入文件指导思想。
  2. 衔接最新政策。将广西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等最新政策要求纳入文件内容。
  3. 整合改革成果。将柳北区近年来在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教育共同体建设、一体化办学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使文件与现行改革实践相衔接。
  4. 细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轮岗、经费保障、督导考核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机制,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柳北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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