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已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姓名:杜冠辰,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10,证件有效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
姓名:罗学军,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08,证件有效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
姓名:黄绍宁,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36,证件有效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
姓名:余冬梅,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01,证件有效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
姓名:万恩珍,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30,证件有效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
姓名:张平生,工作单位: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遗失证件编号:20020399022,证件有效期至2023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