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旨在弥补女职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损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其中,对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等用人单位,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崇左市于2025年6月24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旨在弥补女职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损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其中,对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等用人单位,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崇左市于2025年6月24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