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
(一)项目内容
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项目是指为市区60周岁以上走失风险较大的老人发放防走失终端,向领取对象的子女、亲属、赡养义务人提供终端实时定位和走失找寻服务,从而应对老人出现走失突发情况,协助家属提高寻回老人的效率,为易走失的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安全防护,同时也可以帮助长期居住在外地或短期在外出差的子女、亲属、赡养义务人了解老人的日常生活,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发放对象
根据前期调研柳州本地服务供应商信号覆盖范围及保障能力因素,为了保证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项目实际效益,项目服务范围划定为柳州市市区(不含除柳江区拉堡镇、柳东新区雒容镇所辖社区以外的其他市区乡镇、村屯,下同),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对象应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且具有行动能力的老年人群,具体对象如下:(1)60周岁(含)以上智力障碍老人;(2)60周岁(含)以上精神残疾老人;(3)60周岁(含)以上阿尔茨海默症老人;(4)60周岁(含)以上视力残疾(一、二级)老人;(5)60周岁(含)以上独居、空巢、留守老人;(6)60周岁(含)以上有走失风险的其他人群(例如,居住在养老机构中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群);(7)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群。方案中对涉及的智力障碍、精神残疾、阿尔茨海默症、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在附则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实时定位服务和走失找寻服务两个类别,其中,实时定位服务是指通过定位服务的客户端及平台,在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可查看终端在柳州市区内的实时定位,了解终端近期行动轨迹;走失找寻服务是指通过搜寻服务求助热线(或110),子女、亲属或赡养义务人等可向服务供给主体提出二次搜寻请求。服务方在柳州市区,通过配套车载搜寻器、手持寻卡器等进行精确定位,协助搜寻请求对象找到对应终端所在位置,从而应对老人走失,提高寻人效率。方案中对因不可抗力致无法履行服务的情况进行了界定,并再附则中强调了走失找寻服务只提供协助找寻,搜寻行动的全部后果由搜寻服务请求对象全部承担,一定程度上从政策层面对对赡养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其中,社区集中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其他时间至服务供给主体指定点申请。
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其他相关组织)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并填写《柳州市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申请(放弃)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疾病诊断书、残疾人证、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证明相关要件。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公示,街道办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城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相关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享受服务起始时间)提交市民政局、服务供给主体进行登记入档。
各县区咨询电话
城中区:2858926
柳北区:2857806
柳南区:8251593
鱼峰区:8250426
柳江区:7200196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以向各类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坚持保障基本与适度普惠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个人自费相结合原则。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帮扶对象应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具体对象分为两类:
一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8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1. 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老人。
2. 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
3. 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需介助、介护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4.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子女不在柳州市市区工作的独居低收入老人。
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4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87周岁(含87周岁)以上的老人。
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有经济能力、需要专业上门服务的其他老人自费购买服务,服务项目收费参照政府购买价格。鼓励志愿者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服务,鼓励老年人互助服务。服务项目由服务对象自愿选择。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填写《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扶助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三无”老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老人名单需经城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实;“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包括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由城区卫健部门提供审核通过名单;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提供。其中需要介助、介护的老人,需提供残疾证、医疗机构证明或老年人能力评估表(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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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7200196
一、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
(一)项目内容
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项目是指为市区60周岁以上走失风险较大的老人发放防走失终端,向领取对象的子女、亲属、赡养义务人提供终端实时定位和走失找寻服务,从而应对老人出现走失突发情况,协助家属提高寻回老人的效率,为易走失的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安全防护,同时也可以帮助长期居住在外地或短期在外出差的子女、亲属、赡养义务人了解老人的日常生活,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发放对象
根据前期调研柳州本地服务供应商信号覆盖范围及保障能力因素,为了保证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项目实际效益,项目服务范围划定为柳州市市区(不含除柳江区拉堡镇、柳东新区雒容镇所辖社区以外的其他市区乡镇、村屯,下同),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对象应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且具有行动能力的老年人群,具体对象如下:(1)60周岁(含)以上智力障碍老人;(2)60周岁(含)以上精神残疾老人;(3)60周岁(含)以上阿尔茨海默症老人;(4)60周岁(含)以上视力残疾(一、二级)老人;(5)60周岁(含)以上独居、空巢、留守老人;(6)60周岁(含)以上有走失风险的其他人群(例如,居住在养老机构中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群);(7)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群。方案中对涉及的智力障碍、精神残疾、阿尔茨海默症、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在附则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实时定位服务和走失找寻服务两个类别,其中,实时定位服务是指通过定位服务的客户端及平台,在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可查看终端在柳州市区内的实时定位,了解终端近期行动轨迹;走失找寻服务是指通过搜寻服务求助热线(或110),子女、亲属或赡养义务人等可向服务供给主体提出二次搜寻请求。服务方在柳州市区,通过配套车载搜寻器、手持寻卡器等进行精确定位,协助搜寻请求对象找到对应终端所在位置,从而应对老人走失,提高寻人效率。方案中对因不可抗力致无法履行服务的情况进行了界定,并再附则中强调了走失找寻服务只提供协助找寻,搜寻行动的全部后果由搜寻服务请求对象全部承担,一定程度上从政策层面对对赡养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其中,社区集中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其他时间至服务供给主体指定点申请。
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其他相关组织)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并填写《柳州市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申请(放弃)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疾病诊断书、残疾人证、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证明相关要件。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公示,街道办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城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相关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享受服务起始时间)提交市民政局、服务供给主体进行登记入档。
各县区咨询电话
城中区:2858926
柳北区:2857806
柳南区:825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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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7200196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以向各类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坚持保障基本与适度普惠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个人自费相结合原则。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帮扶对象应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具体对象分为两类:
一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8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1. 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老人。
2. 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
3. 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需介助、介护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4.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子女不在柳州市市区工作的独居低收入老人。
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4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87周岁(含87周岁)以上的老人。
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有经济能力、需要专业上门服务的其他老人自费购买服务,服务项目收费参照政府购买价格。鼓励志愿者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服务,鼓励老年人互助服务。服务项目由服务对象自愿选择。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填写《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扶助对象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三无”老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老人名单需经城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实;“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包括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由城区卫健部门提供审核通过名单;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提供。其中需要介助、介护的老人,需提供残疾证、医疗机构证明或老年人能力评估表(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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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285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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