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引才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用人单位通过短期兼职、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柳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分类标准
(一)认定范围
本通知所称柔性引才,是指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通过短期兼职、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来柳开展科技讲座、难题攻关、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短期服务的一种引才机制。
本通知所指用人单位为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点为中小企业)。
(二)分类标准
围绕我市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可认定为A-E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创新性开展工作;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市引才单位需要;
4.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5.自愿接受聘请;
6.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或长期与我市引才单位形成合作;
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引进的情形。
(二)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1.《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4.申请人与我市引才单位开展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或项目合作等服务工作的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等;
5.申请人在我市开展服务工作取得成效的说明报告及佐证材料;
6.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7.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首次办理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的引才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一式一份,由引才单位负责核定原件,并盖章确认,按先后顺序装订。
三、认定程序
(一)引才单位步骤
引才单位收集相关材料并初审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和《公示情况说明》,按以下途径提交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本级机关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3.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有主管部门的市本级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5.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县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才中心。
(三)市人才中心收到各审核部门报来的人才认定申报材料后,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按照综合考量、择优评定的原则确定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中心予以认定。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一)申报时限
柔性引进人才分类认定每季度办理一次,引才单位可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日-15日期间提交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25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
(二)办结时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市人才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其他
柔性引进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对于行业内业绩成果突出,但不能参照《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进行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采取同行推荐、评审认定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报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给予认定。
五、认定结果运用
(一)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根据《暂行办法》享受柔性引才补贴。
(二)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结果不作为享受我市人才奖补(如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政策的依据。柔性引进人才完成认定后,全职引进到柳州市工作的,须按全职引进时具备的条件,依据《若干措施》进行人才认定后,才可申请全职引进人才的相关人才奖补政策。
(三)柔性引进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除人才奖补政策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医疗优诊、绿色出行等专属服务。
附件:
1.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3.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引才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用人单位通过短期兼职、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柳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分类标准
(一)认定范围
本通知所称柔性引才,是指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通过短期兼职、项目指导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来柳开展科技讲座、难题攻关、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短期服务的一种引才机制。
本通知所指用人单位为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点为中小企业)。
(二)分类标准
围绕我市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可认定为A-E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创新性开展工作;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市引才单位需要;
4.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5.自愿接受聘请;
6.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或长期与我市引才单位形成合作;
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引进的情形。
(二)申请认定所需材料
1.《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4.申请人与我市引才单位开展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或项目合作等服务工作的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等;
5.申请人在我市开展服务工作取得成效的说明报告及佐证材料;
6.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7.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首次办理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的引才单位,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一式一份,由引才单位负责核定原件,并盖章确认,按先后顺序装订。
三、认定程序
(一)引才单位步骤
引才单位收集相关材料并初审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和《公示情况说明》,按以下途径提交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本级机关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3.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有主管部门的市本级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5.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县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才中心。
(三)市人才中心收到各审核部门报来的人才认定申报材料后,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按照综合考量、择优评定的原则确定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中心予以认定。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一)申报时限
柔性引进人才分类认定每季度办理一次,引才单位可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日-15日期间提交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25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
(二)办结时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市人才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其他
柔性引进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对于行业内业绩成果突出,但不能参照《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进行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采取同行推荐、评审认定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报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给予认定。
五、认定结果运用
(一)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根据《暂行办法》享受柔性引才补贴。
(二)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结果不作为享受我市人才奖补(如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政策的依据。柔性引进人才完成认定后,全职引进到柳州市工作的,须按全职引进时具备的条件,依据《若干措施》进行人才认定后,才可申请全职引进人才的相关人才奖补政策。
(三)柔性引进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除人才奖补政策以外的高层次人才医疗优诊、绿色出行等专属服务。
附件:
1.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3.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