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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上个人自建房转让为什么需办理出让手续?

来源: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  |   发布日期: 2025-11-11 09:55    |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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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上个人自建房转让为什么需办理出让手续?
来源: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5-11-11 0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规定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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