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柳北教基字〔2025〕27号柳北区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5-11-10 17:50    |  作者:


柳北教基字〔2025〕 7 号

柳北区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柳北区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工作部、科技局、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民政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

现将《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北区教育局

中共柳北区委宣传部


中共柳北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柳北区委社会工作部

柳北区科学技术局

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

柳北区民政局

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北区文化体育广电

和旅游局

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北区消防救援大队

共青团柳州市柳北区

委员会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

柳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柳北区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23号)和《柳州市教育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教思政〔2025〕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锚定建设教育强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到2025年底,建立柳北“雀联共育”品牌“教联体”,到2027年,完善辖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体系,构建中小学学习环境和生活场景一体化的成长空间,为学生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阅读和社会实践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形成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措施任务

(一)实施学校主阵地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打造“工业思政”育人品牌,将工匠精神、实业报国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雀”系列柳北区“五育并举”育人品牌,围绕“雀耘智创”柳北区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育人品牌,推动学校加入柳州市校企科学教育联盟,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方案。依托“雀跃活力”体育品牌实施体质强健计划,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深化体育中考改革,推动学校体育从“达标型”向“素养型”转变,助力学生掌握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推进美育浸润计划,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落实每周不少于1 课时劳动教育必修课,持续开展青少年“万卷书相伴万里路”终身阅读行动,巩固落实“双减”政策。学校要利用“教联体”平台,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业思政大讲堂”“博士(专家)进校园活动”“应急(消防)安全演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演练”等协同育人活动。

(二)实施家庭责任强化工程。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100%全覆盖,社区(村)家长学校95%以上覆盖。学校要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健全家校沟通联系畅通机制,落细落实家访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借助市级《家长智慧沟通手册》《家长应知应会手册》,引导家长从教育引导、以身作则、注重陪伴、疏导心理、配合学校等方面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树立科学养育观念。持续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深化清廉家庭建设。落实《家长学堂》《老师来了》家庭教育视听双平台,组织学习“升学指导”“入学适应”“心理调适”“假期生活指导”“安全护航”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三)实施专业力量提升工程。发挥柳北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指导“教联体”提升协同育人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源开发、质量评估及社会服务水平,为家长提供个性化建议,提升家庭教育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家校共育模式,统筹宣传、文体、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社区家庭教育、社会实践领域专家、“五老”资源,持续壮大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力量。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能力纳入教师在职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通识性内容,促进协同育人工作专业化、系统化。

(四)实施社会资源集聚工程。挖掘优秀人文精神和厚重的工业文化等柳州本土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学校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劳动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合作共建活动,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教联体”资源,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推动社会大课堂与学校小课堂有机衔接。统筹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

(五)实施育人环境净化工程。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和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开展“绿书签”系列宣传。加大网络有害信息、************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全”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和街镇(乡镇)支持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防范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违规培训联合排查治理,建立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六)实施重点群体护航工程。以“雀润心田”心理健康教育品牌为重要抓手,健全保障制度和心理关爱服务体系,联合实施结对关爱服务等专项帮扶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深入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协同”专项行动,落实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分片包干制度,有效提升学校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干预有效性和转接顺畅度。贯彻落实柳州市建设“青心小屋”青少年社会服务工作站,建立“防休—复学”成长支持体系,为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提供学校、社区、医院一站式关爱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教联体”建设纳入重要议程。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时间表,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组建“教联体”。各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强化部局合作,合力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单位、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共担育人责任,主动与学校对接,明确职责与协作方式,围绕学生校内外学习的全时段、全场景,提供全周期保障。

(二)规范建设工作。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充分调研,建立学校需求清单和社会资源清单,指导学校确立“教联体”成员单位和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中小学校作为“教联体”的核心,要主动引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教联体”建设方案,要建立协同育人反馈评价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协同育人情况和效果,及时改进提升。要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教联体”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教联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教联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各学校要积极主动担当,联动相关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教联体”建设的积极性,营造 全社会共担教育责任、共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多维环境。

附件: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附件:

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

工作职责

一、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

推动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

指导辖区政务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社会工作部门

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重点人才工程,联合教育部门协调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保障。

4.公安部门

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5.网信部门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6.卫生健康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7.民政部门

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8.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

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开展少儿阅读推广工作,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9.科技部门、科协

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举办科普讲座、科技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1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1.消防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2.市场监管部门

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体育部门

统筹社会各类体育资源,为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等提供场地、师资等支持,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14.妇联组织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5.共青团组织

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6.关工委组织

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有条件的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

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

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

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

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高校

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

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教育信息
柳北教基字〔2025〕27号柳北区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北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7:50


柳北教基字〔2025〕 7 号

柳北区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柳北区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工作部、科技局、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民政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

现将《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北区教育局

中共柳北区委宣传部


中共柳北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柳北区委社会工作部

柳北区科学技术局

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

柳北区民政局

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北区文化体育广电

和旅游局

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北区消防救援大队

共青团柳州市柳北区

委员会

柳北区妇女联合会

柳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柳北区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23号)和《柳州市教育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教思政〔2025〕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锚定建设教育强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到2025年底,建立柳北“雀联共育”品牌“教联体”,到2027年,完善辖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体系,构建中小学学习环境和生活场景一体化的成长空间,为学生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阅读和社会实践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形成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措施任务

(一)实施学校主阵地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打造“工业思政”育人品牌,将工匠精神、实业报国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雀”系列柳北区“五育并举”育人品牌,围绕“雀耘智创”柳北区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育人品牌,推动学校加入柳州市校企科学教育联盟,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方案。依托“雀跃活力”体育品牌实施体质强健计划,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深化体育中考改革,推动学校体育从“达标型”向“素养型”转变,助力学生掌握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推进美育浸润计划,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落实每周不少于1 课时劳动教育必修课,持续开展青少年“万卷书相伴万里路”终身阅读行动,巩固落实“双减”政策。学校要利用“教联体”平台,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业思政大讲堂”“博士(专家)进校园活动”“应急(消防)安全演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演练”等协同育人活动。

(二)实施家庭责任强化工程。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100%全覆盖,社区(村)家长学校95%以上覆盖。学校要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健全家校沟通联系畅通机制,落细落实家访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借助市级《家长智慧沟通手册》《家长应知应会手册》,引导家长从教育引导、以身作则、注重陪伴、疏导心理、配合学校等方面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树立科学养育观念。持续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深化清廉家庭建设。落实《家长学堂》《老师来了》家庭教育视听双平台,组织学习“升学指导”“入学适应”“心理调适”“假期生活指导”“安全护航”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三)实施专业力量提升工程。发挥柳北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指导“教联体”提升协同育人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源开发、质量评估及社会服务水平,为家长提供个性化建议,提升家庭教育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家校共育模式,统筹宣传、文体、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社区家庭教育、社会实践领域专家、“五老”资源,持续壮大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师、骨干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力量。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能力纳入教师在职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通识性内容,促进协同育人工作专业化、系统化。

(四)实施社会资源集聚工程。挖掘优秀人文精神和厚重的工业文化等柳州本土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学校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劳动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合作共建活动,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教联体”资源,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推动社会大课堂与学校小课堂有机衔接。统筹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

(五)实施育人环境净化工程。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和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开展“绿书签”系列宣传。加大网络有害信息、************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全”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和街镇(乡镇)支持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防范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违规培训联合排查治理,建立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六)实施重点群体护航工程。以“雀润心田”心理健康教育品牌为重要抓手,健全保障制度和心理关爱服务体系,联合实施结对关爱服务等专项帮扶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深入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协同”专项行动,落实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分片包干制度,有效提升学校心理危机识别精准度、干预有效性和转接顺畅度。贯彻落实柳州市建设“青心小屋”青少年社会服务工作站,建立“防休—复学”成长支持体系,为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提供学校、社区、医院一站式关爱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教联体”建设纳入重要议程。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时间表,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组建“教联体”。各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强化部局合作,合力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单位、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共担育人责任,主动与学校对接,明确职责与协作方式,围绕学生校内外学习的全时段、全场景,提供全周期保障。

(二)规范建设工作。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充分调研,建立学校需求清单和社会资源清单,指导学校确立“教联体”成员单位和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中小学校作为“教联体”的核心,要主动引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教联体”建设方案,要建立协同育人反馈评价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协同育人情况和效果,及时改进提升。要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教联体”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教联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教联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各学校要积极主动担当,联动相关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教联体”建设的积极性,营造 全社会共担教育责任、共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多维环境。

附件: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附件:

柳北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

工作职责

一、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

推动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

指导辖区政务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社会工作部门

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重点人才工程,联合教育部门协调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保障。

4.公安部门

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5.网信部门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6.卫生健康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7.民政部门

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8.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

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开展少儿阅读推广工作,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9.科技部门、科协

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举办科普讲座、科技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1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1.消防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2.市场监管部门

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体育部门

统筹社会各类体育资源,为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等提供场地、师资等支持,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14.妇联组织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5.共青团组织

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6.关工委组织

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有条件的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

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

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

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

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高校

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

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
邮编:545002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72-2538003
网站标识码:4502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