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柳北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出的关于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柳北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经过梳理,柳北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8件。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涉及区住建局、审计局、卫健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政管办、市监局、商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残联等15个起草部门(主要实施部门)。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实施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拟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告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各部门初步清理意见由柳北区司法局进行了审核。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柳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4.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柳北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提出的关于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柳北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经过梳理,柳北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8件。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涉及区住建局、审计局、卫健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政管办、市监局、商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残联等15个起草部门(主要实施部门)。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实施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拟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告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各部门初步清理意见由柳北区司法局进行了审核。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柳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4.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