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政务网络服务中心多次收到柳北区内小学学生家长对接种新冠疫苗的投诉。学生家长贾先生称,学校要求全校学生接种疫苗,因其小孩抵抗力较差,不想让孩子接种疫苗。但学校说如果不接种就要每个星期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想知道这种做法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家长黄女士表示,根据国家下发知情同意原则志愿接种疫苗,是否可以根据自愿原则不接种?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也说,学校组织学生打新冠疫苗,孩子不接种疫苗需要提供不接种的证明是违反了自愿原则,而且卫健委的文件中也没有要求“应接尽接”,况且家长不同意给孩子接种新冠疫苗都有各自的考量和顾虑,建议学校严格执行卫健委下发的政策,尊重家长的意愿不要一直催促接种疫苗。还有的家长咨询其小孩刚接种完流感疫苗加强针是否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
接到案件后,我区教育局及卫健局立即就家长提出的质疑进行调查。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广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3号)要求,于11月1日正式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以此加快构筑免疫屏障。新冠疫苗主要是自愿接种的原则,但对于一些高危人群,建议接种新冠疫苗以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期间,如果能加强相应的预防措施,也可以避免新冠病毒。而小孩刚接种完流感疫苗加强针,需间隔14天才能接种新冠疫苗。14天后是否符合接种新冠疫苗,家长可到接种点咨询后确定。
目前,多个省份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3-11岁人群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持续存在。儿童和成年人一样,都是构建免疫屏障的重点人群。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疫情发生,极易造成快速扩散。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照上级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如果有禁忌症患者,以及在接种前几天或当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缓接种,等症状基本消失后再预约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在此,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建议学校应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工作,家长对学校的工作存在疑问也可以先与老师进行沟通。因收到多名家长对11月1日启动的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投诉,日后家长可直接拨打柳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电话280562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