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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问题,化解矛盾

来源: 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12-08 11:40    |  作者:


11月7日,我中心接到家住柳北区锦绣路1号四季花都小区的业主颜先生反映,称自2013年至今,小区物业都没有公示过公摊的收益,其表示8月份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问题且得到的回复是会督促物业尽快公示,但至今物业还没有公示。同时,小区物业在未经过业主同意、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停车费从50元/月涨到100元/月,而且现在业主与物业在原来合同到期之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故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对此,我中心将案件分派至跃进街道办事处与市场监管局进行协调解答。

跃进街道长林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与小区物业沟通,将业主的疑惑告知物业,物业也积极响应并表示于11月1日将2013-2020年小区收支及公共收益部分在小区4、5栋之间的公示栏进行张贴。而停车费的问题,经我区市场监管局核实,物业公司收取路面停车服务费未超过柳州市政府指导价。四季花都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柳州市康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则表示,该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业主车辆停放是按天计算,不办理停车月票业务,故物业服务企业无停车月票收费标准。

11月10日,颜先生再次反映张贴的收支公共收益单已经被撕掉了,所有业主都没能看到,现在所有业主要求再次张贴公示,或者将收益单递送给业主。

长林社区再次接到反映后到达小区实地了解情况,积极与物业沟通以化解小区居民的矛盾。物业表示已重新在四季花都小区的公示栏张贴2013年至2020年小区的公共收益,并张贴通知单到颜先生家门口处,提醒其到小区公示栏进行查看。同时,物业公司对居民的申诉进行情况说明:四季花都小区的公共收益与收支情况表都会在次年的6月份于四季花都的公共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为期15个自然日。2013年至今,每年都会准时进行公示张贴。四季花都的公共公告公示栏都会进行各种涉及公共利益、公益宣传的张贴,业主未能在指定时间段观察相应的公共收益情况表、物业企业收支情况表是业主个人行为,而物业公司已按照物业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公示。但因近日天气多为雨天,张贴的纸张或因雨天淋湿脱落,并非物业对公共内容进行撕毁。物业公司表示于2021年11月11日午间再次进行张贴。

至此,业主与物业间的问题得以化解,业主在生活中对于与物业的问题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果,社区等相关部门也可以帮助协调,以化解矛盾,共建美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