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然而“停车难”问题让有车一族们犯了难,泊位不够、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常常成为矛盾纠纷的源头。近日,综合指挥平台收到柳州市广场路地王公馆小区多名业主的咨询:今年6月,小区物业调整了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月租车及外来临时车辆要往第7、8层停放,给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出行造成很大不便。“虽然未购买车位,但是我也缴纳了费用,为什么不能开放低层停车场让我使用呢?”
根据业主陈述,地王公馆3栋地下3层至地面8层规划建设为停车场,原先,负3层和5层、6层一直是不开放的,车辆可以在负2层至4层(也有业主说是负1层至4层)以及7层、8层停放;今年6月,物业开始给负2层至4层的闲置车位安装地锁,规定未购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辆行驶至7、8层停放。
有业主认为,天天这样舍近求远地把车往高楼层转上转下,既费时间又费汽油,还增加了很多不安全因素。物业“人为”制造不便,是为了迫使业主购买车位。
此外,业主们还反映了一些其他问题。如,业主许先生反映,当初他买房时查看过相关的规划,房屋配套设施是有3部汽车电梯,以及6条直通步步高商场的天桥,但是自交房以来,经过多次实地查看,他发现汽车电梯和天桥确实是有,但从未开通过给业主使用。
综合指挥平台接到案件后,转派柳北区住建局协调解决。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
市民所反映的汽车电梯以及天桥落锁的现象确实存在,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遵从指示将车辆停放至高层。
工作人员向地王物业提出多位业主的诉求,询问是否能协商解决,尽量方便业主停车,缓解停车难现象。
根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地下3层至地面8层共有车位3011个,已售车位423个,未售车位还有2588个。其中,售出车位最多的是1层、2层,1层147个车位已售92个,余55个;2层的252个车位已售出172个,余80个,其他楼层的未售车位则远多于已售的。为了收回建设成本故此在6月调整了停车规定。而停车场的汽车电梯,是为高层停车场因车辆损坏无法启动,紧急状态下才使用的配套设施;通往步步高商场的天桥,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开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开发商对地下车位不能只售不租。在此事件中,开发商已安排有月租车位,未有只售不租的情况出现;其按照自行制定的车库管理规约管理车库,未违反相关规定。
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业主反映的,应开放汽车电梯、增设上下楼坡道防滑设施及减速带的问题,属于维护、修建地下车库设施,并不在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内。未销售前,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应由开发商进行维护、修建。
“转圈圈”上下停车是业主按规履约的表现,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物业、业主均应认识到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管理目的是为全体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这是双方共同利益、义务所在。若各位市民朋友们发现有乱收费、不作为的现象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拨打12345政府热线平台进行咨询,物业及房开方应尽量在合法范围中考虑业主的需求,共同维护小区安全、有序,构建和谐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