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孩子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特殊的孩子需要接受特殊的教育,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8月下旬,我中心接到一位家长反映,其女儿在柳北区雅儒路育才教育特殊学校上学,近期从附近居民交流中得知学校是无证经营的,故来电投诉学校无证经营,且了解到该学校之前有得到国家补助,希望了解学校是否属于正规经营,是否存在骗补行为,请相关部门核实答复。
接到案件后,我区教育局、民政局及残联立即核实处理。首先,经民政局核实,目前在柳北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柳州市柳北区育才特教学校的注册地址为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北岸村福安屯2号(原北岸小学)。雅儒路289号育才教育特殊学校并没有在柳北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点是也设在北岸校区内的。
其次,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育才特教学校胡老师表示并没有在雅儒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只做康复训练。而反映人女儿目前未满6周岁,不满足入学年龄,在雅儒路289号也是进行康复训练。后经与我区残联核实,雅儒路289号育才教育特殊学校目前未获得康复训练的经营证照,且我区教育局对育才特教学校的残疾儿童补助均要求是在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北岸村福安屯2号就读并获得学籍的适龄(6-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故该校不存在骗补行为。
最后,我区教育局对雅儒路289号育才教育特殊学校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并再次告知负责人停止教学行为或穿插教学行为。同时,民政局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五)设立分支机构的。”依法对柳北区雅儒路289号育才特教学校进行行政处罚。后经现场实地查看,现雅儒路289号育才教育特殊学校已拆除学校牌匾,相关教学物品都已清除。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区教育局及各相关部门将做好学校的管理,取缔非法经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实施的教育方针。
(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