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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乱摆卖问题难根治该如何解决?

来源: 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7-14 11:30    |  作者:

三中路89号柳建宿舍胡先生反映现在很多摊贩进入小区内乱摆卖。大院有物业公司,但物业如同虚设。

解放办事处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到现场调查核实,并主动联系投诉人胡先生一同前往建达物业进行三方协商,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协商过程中,建达物业黎经理明确表示物业是不同意小摊贩进入小区摆卖,并且也没有收取小摊贩任何费用。据了解,之前这些摊贩是在三中中学对面的人行道上摆卖,为了逃避柳北区执法局执法就进入小区内摆卖,当时物业交代门卫不允许摊贩进来,但部分摊贩是小区内的业主,不允许业主进入小区显然不合理,最终导致两方发生冲突。期间社区联系我区执法局联合清理摊贩,但执法局经咨询法律顾问后回复,流动摊贩在小区内摆摊的问题不适用《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等条款,执法局对小区内的摆卖无执法权,只能在外围配合社区和物业进行清理。因此社区曾建议胡先生与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摊贩业主进行四方联席会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但遭到胡先生拒绝。胡先生认为门卫让小区外的人进入小区乱摆乱卖很不合理,而且在摊主与门卫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时就应该立即报警处理,这是物业处理力度不够从而纵容了摊贩的行为。

解放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多次协调物业及执法局进行整改,但是由于无执法权,无法强制制止。但是我区执法局在违章搭建的摊位张贴了整改通知单,我区住建局也已经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并积极协助、配合执法局开展相应的执法工作。由于小区物业不作为,小区内摆卖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其他小区的案例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来约束全体业主,如有违反行为才有法可依。胡先生看到不好的现象能站出来反对,是具有正义感的热心市民,但成立业委会只有业主才能发起,建议胡先生联合其他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小区内的生活环境,让小区内的居民居住环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