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从财政局的2020年预算批复中取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数填到2020年度预算数中,2020年度年度决算数不要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的要注明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数据为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城镇工业,指导全镇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全镇经济。把石碑坪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镇。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4、做好辖区内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等工作。
5、做好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内设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机关、柳北区石碑坪镇财政所、柳北区石碑坪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柳北区石碑坪镇计生站、柳北区石碑坪镇劳动保障监察所、柳北区石碑坪镇林业站、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服务中心柳北区石碑坪镇水保站、柳北区石碑坪镇文化广播站。
第二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420.32万元,支出总计3420.3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973.86万元;分别减少22.16%。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96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9.68万元,占比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0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96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14万元,占比39.92%;项目支出1779.12万元,占比60.08%。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20.32万元、3420.3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3万元,增长0.89%。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127.03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4万元,增长2.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13万元,占23.51%; 国防(类)支出2.70万元,占0.09%;公共安全(类)支出47.75万元,占1.61%;科学技术(类)支出2.50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61万元,占1.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44万元,占18.01%;卫生健康(类)支出293.64万元,占9.92%;城乡社区(类)支出354.76万元,占11.98%;农林水(类)支出886.51万元,占29.94%;住房保障(类)支出88.12万元,占2.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0.1万元,占0.003%;其他(类)支出25.00万元,占0.84%。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3.24万元、津贴补贴208.71万元、奖金286.84万元、绩效工资3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3万元、住房公积金85.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6万元、退休费14.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万元。
公用经费10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0万元、印刷费3.30万元、电费5.24万元、差旅费0.27万元、维 修(护)费9.77万元、劳务费6.18万元、委托业务费28.29万元、工会经费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其他支出0.00万元。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2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0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6万元,下降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5万元,下降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由0万元增长至0.0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暂无涉及出国(境)的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5万元,占9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年审、加油及购买保险等。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人员餐费。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8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8.41万元、0.00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收入减少12.64万元、支出减少38.49万元,分别降低60.15%、100.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00万元。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
十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镇共有在编人员68人;非编聘用人员42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3.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8.3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779.11万元,共涉及预算资金2961.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石碑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得分98分。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4万元,比2019年减少28.72万元,降低32.32 %,减少原因为缩减办公经费开支,开源节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00万元、工程支出0.00万元、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