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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长发〔2023〕18号长塘镇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估和“三资”清账行动方案

来源: 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7-25 09:45   

共柳中国共产党

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

柳北长发〔2023〕18号

长塘镇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

情况综合评估和“三资”清账行动方案

各村、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有关要求,切实提高集体经济项目管理、运营能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现就开展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估和“三资”清账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和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安排,紧盯资产资源管理、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示范引领一批、规范指导一批、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切实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内容

(一)指导各行政村对历年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回头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评估2019—2022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问题整改、质量提升,重点加强对不产生收益、收益率低、风险较大甚至亏损等项目的综合评估,落实风控措施,对重要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经营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风险防范有漏洞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财政所、农服中心、乡村振兴站、党建办,各行政村)

(二)指导各行政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三资”清账行动。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核查村集体“三资”投资经营、收益兑现、本金归账等情况,对收益未按期到账和到期本金未按时收回的,建立清缴清账机制,分类做好处置。(责任单位:农服中心、财政所、乡村振兴站、党建办、各有关成员部门,各行政村)

(三)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以村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对合同的数量、订立日期、合约期限、收益方式、风险抵押、权利义务、租赁(承包、建设)各方的经济性质等信息逐一登记汇总,建立合同台账,摸清底数。逐个村逐个承包经营合同进行清理和规范,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合同的主体、发包程序、合同价款、合同兑现规范性内容进行清理和规范。(责任单位:党建办、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有关成员部门,各行政村)

(四)指导各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闲置资产摸底工作。全面摸排村级集体闲置资产,了解村级集体闲置资产底数、状态和存在问题,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批分类及时处理好产权、归属等问题,制定闲置资产使用方案及计划,盘活村级集体闲置经济资产,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责任单位:党建办、农服中心、财政所、乡村振兴站、各有关成员部门,各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7月24日前完成)。各行政村要全面梳理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及不足,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会议讨论行动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任务表,对 2019 年以来获得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的项目、集体“三资”清账、合同清理规范以及闲置资产排查全覆盖,对在开展整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措施完成后,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将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镇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审核。

(二)实地抽查阶段(7月27日前完成)。结合2023年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地核验,对辖区内8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核查。核查以现场核验为主,结合查阅工作台账,与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访谈等方式开展。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6日前完成)。各行政村要认真做好行动总结,建立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算、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管理、项目监管、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防控、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组织部抓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责任,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推动问题一项一项得到有效解决。

(二)加强督促指导。集中整改期内,各行政村、各有关挂点联系指导单位要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行动进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和报送。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大兴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和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三)注重整改实效。在开展整改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搞层层加码。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请各行政村于7月24日前提交整改台账(见附件),10月19日前提交整改工作总结,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杨范,联系电话:2622076。

附件:1.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表

2.村级集体经济“三资”清账核查表

3.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

4.村级集体经济闲置资源(资产)摸排表

                            中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共柳北区长塘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