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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2961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标题:
柳北政办发〔2022〕33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北政办发〔2022〕3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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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北政办发〔2022〕33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1-24 10:00   


柳北政办发〔2022〕33号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目录中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柳北区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机关

决策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此处填写计划提交区政府审议的时间)

备注(决策依据)

1

《柳北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区人民政府

区市监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执行

7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药监药管〔2019〕40号)、《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食药监办〔2011〕370号)、《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2

《柳北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8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