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农业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的名义实施执法,依法行使农业和水行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三)依法开展全区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兽医兽药及其医政药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和种畜禽管理、渔政渔港监督、农机监理、农机质量、农业农村土地等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五)依法受理农业、水行政领域有关投诉、举报线索。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辖区内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协调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农业、水行政领域违法案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27人,财政供养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414.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42万元,农林水支出29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2)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4.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42万元,农林水支出29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2)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3)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4)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5)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4.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4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为零,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
1、集中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2、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服务类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4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当年预算项目经费为零,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指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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