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农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技推广、水产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检测、渔政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综合服务中心为柳北区石碑坪镇人民政府二层机构,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23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84.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5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0万元,增长35.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5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0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84.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4.5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0万元,增长35.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15.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252.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68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65.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5.21元,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2023年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并缴纳2024年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0万元,增长35.47%。其中:基本支出38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7.7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公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9.4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15元,支出决算为6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支2022年-2023年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支2022年-2023年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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