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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7-23 09:50    |  作者: 安监局

       



柳 州 市 柳 北 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柳北安委办〔2018〕28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



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



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持续提升柳北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柳北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



(二)柳北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柳北区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液氨制冷企业以及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有高炉、转炉或电炉的钢铁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否对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举一反三。



2.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完善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是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作业现场有无存在“三违”现象等。



3.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特殊作业审批许可管理;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存在分析时间失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的现象。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烟花爆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汛期和高温天气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及安全条件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巡查到的企业是否对二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是否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是否做到闭环管理。



(三)工贸企业



1.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的整改。重点是对企业快速冻结装置隔离不彻底、氨泄漏检测报警措施不到位以及安全培训、现场应急疏散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排查,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纳入日常重点监管执法内容,加大执法力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抽查冶金、建材、轻工(造纸、酱腌菜生产、食品制造、皮革)等行业企业及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其他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情况。



3.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和粮食饲料加工等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是否按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范围和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7月中旬)。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下发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7月底之前报区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检查阶段(2018年7月中旬至9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巡查过的企业,要在7月30日前,将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巡查部门。9月12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总体情况书面报告所在镇(街道)安委办。完成整改有困难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区安委会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督促企业落实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组织重点督查和抽查。三季度督查和检查的范围要做到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16日-30日)。各镇(街道)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5日前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实际和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此次专项行动要求传达至相关企业。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改变“只检查、不执法”的现状。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



抄发:各镇、街道安委办。



柳州市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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