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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4-15 11:16    |  作者: 安监局


      柳 北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柳北安委办〔201815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



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和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413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4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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