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柳 北 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柳北安委办〔2018〕15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
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和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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