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柳北区应急管理局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2 10:55   

  

柳 州 市 柳 北 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柳北安委〔20216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柳北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柳北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柳北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

  


  

  

今年以来,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行业(领域)事故接连发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突出。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8·5”三江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9·10”吴家山采石场环境整治与恢复治理工程坍塌事故以及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百日攻坚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时间为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

  

三、百日攻坚重点内容

  

各行业领域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内容、具体措施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详见附件)。百日攻坚要把企业自查自改、部门暗查暗访、地方政府督查检查贯穿全过程,企业自查、部门暗查暗访重点内容包括: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以《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为教材,部署开展专题性、经常性、系统性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系统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类安全风险,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注重抓落实、见实效,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风险,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率队深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跟踪督办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进行。要强化各级各部门三年行动专班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紧盯各地、各行业最迫切、最困难、最关键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短板,做实“两个清单”。要强化集中攻坚、狠抓过程管理,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摸清查实每一处风险隐患,组织行业部门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解决重大问题,消除重大风险。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党政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以严格的奖惩激励措施确保三年行动按节点、高质量完成。要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弥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补齐短板。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要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捋顺安全生产各层级职责,调动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快风险感知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联网监控,推广应用风险隐患智能识别、自动报警等技术,尽快覆盖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督促企业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配强领导班子、配足安全监管力量、充实专业人员、完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持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不能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于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深入分析事故原因,聚焦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同类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汲取教训不深刻、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厉惩处,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七)及时总结报告。各镇(街道)的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报区安委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10月26日前将百日攻坚进展情况,2022年1月16日前将百日攻坚总结报区安委办。

联系电话:2515512,电子邮箱:lbqygjzf@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各部门任务分工表

  

附件: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各部门任务分工表

牵头部门

整治范围

整治重点内容

具体措施

区应急局

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多发的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


  

1.金属冶炼

重点整治: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为重点,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两大高危风险,围绕铁冶炼、钢冶炼、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和连铸,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等企业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的工艺设备等重点,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整治所属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2.有限空间作业

重点整治: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造纸、酱腌菜企业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粉尘防爆

重点整治:以涉粉尘作业岗位10人及以上的木材加工、饲料等可燃性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围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扫四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不断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力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4.外包作业

重点整治:在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特别是金属冶炼、使用煤气(天然气)、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内,以外包或外协的方式将自身生产、设备设施安装、检维修、拆除等活动发包给其他单位的重点工贸企业。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解决当前工贸行业事故高发频发这一突出、紧迫的问题。

2.加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督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意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任感。

3.采取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改同步的方式,督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改。

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服务,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5.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坚持发挥监管执法“拳头”和“利剑”作用,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线上线下执法等形式,加强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以及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行业等企业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提请区领导组织应急管理及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召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约谈警示会,责成发生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员深刻检查,分析事故高发频发原因,研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

7.提请区领导率队深入事故多发的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国庆假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跟踪督办到位。

8.提请区领导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9.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组织同类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吸取教训不深刻、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严厉惩处,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10.督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严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

规对违法行为处罚,不能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11.区应急管理局每两个月, 至少报送一个由本级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并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 ,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作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摸清专项整治企业底数,对照25 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有相关企业进行“逐企、逐项、逐设备”的“全覆盖”排查和整治。

13.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捋顺安全生产各层级职责,调动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区应急局

全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已获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非煤矿山(包括在产在建和停产停建)。

1.露天矿山: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2.停产停建矿山:复工“五个一”措施和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1.开展重大节假日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非煤矿山值班值守、复产复工、设备检修和应急处置情况。

2.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工作。10月28日前,各在产在建非煤矿山完成自评,11月18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完成对非煤矿山自评情况评审。

3.10月底前开展停产停建及建设期矿山全面排查,复产复产前要按照“五个一”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并报辖区应急局批准后方可复工,对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4.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非煤矿山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5.全面开展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各县区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和各非煤矿山要加大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学习宣贯力度,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执法。

  

区应急局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近三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严查企业今年以来是否按照上级及柳州市各专项整治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规定时限落实问题隐患整改消除隐患;上级本级检查通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问题隐患是否反复出现管理措施不到位;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制度是否真实有效执行;风险监测预警通报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解决;特殊作业是否严格审批及落实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安全资质是否达标;近三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2.烟花爆竹:落实高温汛期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管理措施和隐患排查情况,严查非法违法储存行为;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执行情况,严查非法违法买卖经营销售行动;严格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核查,严查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1.即日起,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现状特点,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规定和管理措施,做到先行先改,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及今年以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分类分级纳入执法重点对象。

2.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专家指导检查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等多种形式,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约谈警示,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3.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实施全面评估推进,通报总结对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作为安全生产履职考评专项考核依据。对明察暗访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依法查处、曝光和警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整治范围为我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领域,着重针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保单位、星级旅游饭店和民宿、旅行社、A级景区及星级农家乐、营业性演出活动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


  

1.旅行社和导游方面。检查督促旅行社是否签订旅游合同、买保险;是否规范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加强导游、领队、游客旅游安全教育。

2.旅游景区方面。重点检查突发应急预案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管理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设置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维护情况,门票预约制度情况。

3.旅游住宿方面。重点抓好卫生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安全生产检查,对卫生质量有问题、安全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旅游住宿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方面。重点检查博物馆、文化馆、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置管理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并设置明显指示标志等。

5.营业性演出活动方面。检查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置方案;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并加强现场监管。

1.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岗位。

2.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3.开展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区发改局

全区所有在建、在运油气管道项目(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

1.加强对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着力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加强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管控。建立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突出问题重点监管,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督促协调相关方签订管道保护施工协议。

3.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外出报备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全面开展管道保护整治工作。

2.密切协同配合。各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沟通对接,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3.加强宣传力度。各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沿线单位、群众增强做好管道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区自然资源局

公园景区、集体林区。

景区林区、基础设施、极端天气突发事故、消防安全问题、森林石山

1.景区林区地质灾害事故防范。建立健全山体危石掉落等应急预案、地质隐患点清单,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对山体危石进行清理和治理,对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区域进行防护,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山体危石掉落伤人等事故。

2.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城市公园(含动物园)、广场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山石水面、栏杆棚架、动物兽舍、车辆机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排查,督促相关业主落实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完善各类警示标识,引导游客预防、规避安全风险。

3.极端天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重点对道路、公园、重要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的古树名木、高大乔木、病树、危树、景观水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清理或加固危树,遇到极端天气立即疏散人群,做好防汛木材统计工作,亲水平台配置救生装备,严防台风、暴雨导致的树木倒伏、伤人砸车事故发生。

4.消防安全问题集中治理。一是组织局属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配电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办公场所安全用电情况进行隐患排查。二是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存在违规占用、消防箱是否配置检查记录表、灭火器是否到期等情况。


  

区住建局

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系统防范燃气事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农村房屋安全。

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系统防范燃气事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农村房屋安全。

1.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刻汲取“9.10”等事故教训,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等方面隐患和问题。一是立即开展全覆盖的房建市政工程脚手架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市政隧道工程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三是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四是加快在建工程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排查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查验工作机制,开展消防查验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的动态监管。

2.系统防范燃气事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一是继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对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台账清单,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三是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四是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打非法储存充装和销售的“黑气点”。五是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隐患整改,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3.农村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柳州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排查出的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脱贫户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

区城管执法局

全区范围内城管执法系统问题。

燃气安全、违法建设、广告牌监管、渣土车运输安全、建筑垃圾。


  

1.全面排查燃气管理安全隐患。针对重点路段、人口聚集地、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组织开展无证经营燃气站点、违法侵占燃气管道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瓶装燃气、非法储存、餐饮场所非法用气等行为。

2.全面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对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新增违法建设巡查力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改变房屋原有使用性质、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切实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设的防控工作。

3.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店招和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辖区户外广告业主加强广告设施安全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跟进处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渣土车运输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的现象;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5.加强住建领域监管执法,要主动与所在辖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接,依法及时严肃查处涉案的违法单位和个人。


  

区民政局

全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工机构等)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设项目。


  

重点围绕民政系统薄弱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情况、防汛安全情况、饮食卫生安全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等方面


  

1.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开展安全生产广泛学习动员、层层发动,确保民政系统各级机构能全面了解掌握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整治工作。

2.自下而上完成民政领域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做到“一件一策”,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3.区民政局各业务分管领导带队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镇(街道)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访,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区水利局

全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在建、已建水利工程、水利系统消防安全。

1.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行为。重点检查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严肃查处质量检测违法违规等行为。

2.对水库、水闸、堤防工程、农村水电站等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实施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各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按规定泄洪等情况。严格执行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大坝安全鉴定制度、水库降等与报废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汛限水位管理,严禁违规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等。加强与同级能源、住建、交通、农业等其他农村水电站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协助其做好所管辖农村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工作。

3.对水利系统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责任制落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消防工作资金投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进行检查。

4.局内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督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跟踪整改落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区卫健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民营医疗机构。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开展特殊药品、危急值报告、医疗纠纷、放射卫生、医疗质量、急救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救护车及转运管理,确保救护车行车安全。加强微生物实验室、P3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和血液管理制度,防止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1.各单位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层层分解落实。

2.各单位按照集中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积极破解工作难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整改,并于11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我委办公室。

3.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情况,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行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我委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市公安局柳北分局

全区范围内涉枪涉爆、校园安全、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

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学校、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

1.切实加强爆炸物品专项治理。

2.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3.切实加强枪支安全规范管理。

4.切实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

5.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6.深入开展西南成品油管道柳州段安全保护工作。

7.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8.切实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重要设施安全防护工作。

9.切实加强公交、长途客运班车安全防范。

区人社局

对社保经办场所等涉及人员密集的区域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履行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能,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落实情况

  

    各股室应每半年进行1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安全工作办公室;局办公室每逢重大节假日前组织1次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并将检查结果报领导小组。

2、围绕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各类检查。


  

区教育局

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1.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3.校园安全防范。

4.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

5.校舍安全。

6.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7.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及易燃易爆品安全。

8.校园食品安全。

9.校园及周边环境。

10.防溺水安全。

1.对照相应文件,逐项检查,罗列问题清单,并对本地本校安全状况作出科学评估。

2.对校内重要场所、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

3.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依法从严从快整治学校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对问题较大,推进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市消防救援支队柳北大队

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仓储物流场所、工业园区、门面房(民房、出租房)、少数民族村寨和文物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仓储物流场所、工业园区、门面房、少数民族村寨和文物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行业部门协同推进。

2.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

3.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

4.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

5.加强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6.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

7.加强少数民族村寨消防安全整治。

8.加强门面房(民房、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

9.加强文物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

1.农机

2.渔业

3.农村能源

4.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经营店)

5.规模养殖场

6.屠宰企业

7.农药行业

1.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变型拖拉机注销报废工作。

2.库区、水上旅游景区、渡口、码头等重点区域和节假日、圩日等重要时段渔船非法载客的监管防控。

3.闲置户用沼气的安全处置、转型升级;废弃沼气池失管、失修的安全隐患;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设施配备等方面。

4.粉尘防爆工作,危化品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5.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健全、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建立和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对防火、防电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情况。

6.屠宰场入场查验工作,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好场地、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的消毒工作情况。屠宰企业落实“18项制度”和“两证两章”情况。

7.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农药经营单位的营业场所、仓储条件;配备与所经营农药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以及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情况;农药生产企业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情况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节假日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农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履行及措施落实情况。


  
  


  

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区商务局

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住宿、餐饮、加油站、物流仓储、汽车流通市场等重点领域。


  

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品油流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大型活动人员聚集防踩踏伤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2.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成品油流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4.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柳北生态环境局

隐患问题未完成整改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业;容易发生环境事件的重点区域和季节性生产企业。

1.重点整治2021年以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完成整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未完成整改企业。

2.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高浓度有机液体等行业企业是否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措施,是否已按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报备,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其原料、中间物料、废液生产和储存区域(场所)是否规范设置围堰,事故排放收集沟渠、管路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切换闸阀和事故应急池是否规范设置,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排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区域(场所)是否落实“三防”措施,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尤其是跨界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情形。

3.重点排查跨界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排查酒精、制糖、淀粉、造纸等季节性生产和涉高浓度废液企业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是否存在不正常使用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污口是否规范设置,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不按法定排污口排放情况。

采取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向社会公开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区市场监管局

重大会议、宾馆饭店、购物中心、景区景点、养老机构、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储存、燃气经营等企业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售、充装的翻新“黑气瓶”及流入市场(餐饮场所等)的翻新“黑气瓶”;螺蛳粉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电厂发电锅炉;硫化罐、蒸压釜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

企业是否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置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等。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力度,严格执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自然资源局

正在施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地质勘查工程、土地整治项目。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勘查、土地整治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高空作业项目。排查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检查项目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是否编制专项方案,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硬化,是否设排水措施,是否采用钢管,材料是否锈蚀、弯曲,跨步、步距、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剪刀撑是否连续设置,高架、悬挑脚手架是否进行专家论证,拉结是否一顶一拉,24米以上脚手架是否采用刚性连接,是否采用密目网封闭,封闭是否严密牢固等。

1.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勘查、土地整治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限: 2021年9月30日)。

2.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情况排查。(时限: 2021年9月30日)。

3.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时限: 2021年9月30日)。

4.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隐患(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区工信局

全区民用船舶、民用爆炸物、化工园区、货车电力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对化工园区(集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

4.根据的工作部署和自身职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治理工作。

5.加强电力安全生产运行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

1.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加大问题曝光和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力度,发现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及时报交通科,定期通报。

  

区交通运输局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

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隐患集中的关键环节。

1.全面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3.突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4.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0月)。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1月)。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重点隐患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将适时对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4.提升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在集中治理结束后,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进行抽查验收研究,做到长效管理,及时形成并推广创新性成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

全区范围内重点车辆、重点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

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梳理“两客一危”、非营运及“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信息通报交通运输部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督促办理道路运输证或告知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组织对全市所有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上门排查摸底,采集全市所有运输企业及名下车辆、驾驶人信息,录入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客货运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重点运输企业备案率。

2.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以雨天事故多发路段、易发生拥堵的主干道路、施工未验收交付路段、防疫检查站点、边检站点、缺少信号标志的国省道急弯陡坡、交叉路口,以及缺乏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大长下坡、隧道、桥梁、国省道穿村过镇过学校路段以及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高风险路段开展一次全面摸排。

3.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全力组织好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亮剑”、严整严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0时至6时在高速公路违规通行的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组建乡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每日推送交通安全信息;深入辖区中小学校,继续强化“警校联动”;会同辖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保险公司建立联合宣传防控常态化机制,分片分批进运输企业开展宣传。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报:区委、区政府。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10月8日印发                           

  

  (网络传输)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12-8号
邮编:545002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72-2538003
网站标识码:4502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