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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柳州市柳北区新闻出版局填表时间:2021.7.20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 单位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
1 | 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申请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 行政法规 | 新闻出版局 | 房地产主管机关 | √ √ | 行政许可 | ||||||
2 | 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三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电影放映单位设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四)经营产所的房屋所有权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 法律 | 新闻出版局 | 房地产主管机关 | 行政许可 |
填表人:廖国亮 电话:0772-2156061
备注:1.“效力层级”栏填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
2.“行政层级”栏填写该证明事项在我区行政的行政机关的层级;
3.“事项类型”栏填写该证明事项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各类,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
4.填写的证明名称要与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属于证明的申请材料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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