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柳北政行复〔2024〕80号
申请人:覃XX
被申请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北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4年9月10日作出的编号为XXXXXX《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于2024年11月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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