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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柳北农许字〔2022〕12号 气体公司3号40000Nm3/h制氧机组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11-28 09:25   


柳北区农业农村局文件


柳北农许字202212


气体公司340000Nm3h制氧机组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112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气体公司340000Nm3h制氧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报告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气体公司340000Nm3/h制氧机组工程(项目代码:2112-450205-07-02-840687,项目位于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柳钢现有生产厂区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3′39.33″,北纬24°23′20.97″,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属于加工制造类型项目。项目用地约2.40hm2,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增自洁式空气过滤器1台,原料空气压缩机1台,空气增压机1台,40000Nm3/h内压缩空分设备1套,35kV变配电装置、中压氮气压缩机2台;3000m3液氧贮槽1台,3000m3液氮贮槽1 台,2000m3液氩贮槽1台,以及配套的液体加压汽化系统、低热能大冷量装置、自动变负荷控制系统、粗制稀有气体贮存充装系统1套;1000m3中压氧气球罐2台、1000m3中压氮气球罐1 台,及其公辅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0hm2,均为永久占地。本工程总挖方0.48m3,总填方0.48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已于20222月开工,预计20233月完工,建设工期14个月。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0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6400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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