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强制拆除公告
柳北农(水利)强拆公告〔2025〕1号
关于柳北区凤山融江大桥下游100米处码头利害关系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码头案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 2024 年 11 月 10 日作出《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北农(水利)责拆告〔2024〕1号},责令当事人在2024年11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码头构筑物 ,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2025年2月20日,本机关作出《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强制拆除决定书》{柳北农(水利)强拆决〔2025〕1号},当事人至今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该违建码头构筑物。如当事人在限期内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昭博 联系电话:0772-251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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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