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柳州市柳北区升之源家庭农场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2日止。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申请 类别 |
审查 结果 |
审查日期 |
1 |
柳州市柳北区升之源家庭农场 |
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西流村大井屯麻洞 |
猪 |
新申请 |
合格 |
2025年6月16日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3761
电子邮件:lbqnyzf@163.com
通信地址:柳北区农业农村局6楼613室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