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北)动防合字第2025003号
柳州市柳北区升之源家庭农场: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提交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新办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6月16日受理,符合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相关条件。
准予许可的理由:材料齐全,规范,材料及现场审查合格。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第三章第十三条、十四条、第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决定准予颁发你单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请你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本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柳州市柳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