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柳北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白露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78号)和《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8〕66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将《2018年柳北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
2018年10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 2018年10月23日印发
2018年柳北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78号)和《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柳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8〕66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大培育环节,实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创业创新型”四大类职业农民,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带动城乡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目标,重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4个计划,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水平。
2018年,根据柳州市农业厅的要求,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数量不低于100人,其中培育不少于50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职业农民,安排经费30万元,具体任务如下:
(一)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要求,加快建设职业农民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指导性文件,落实职业农民属性和分类,建立职业农民认定体系,畅通能力提升通道,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岗位开发、培育制度创新、保障制度建立等工作,确保对职业农民的创业就业支持到位、保险福利水平到位、制度实施保障到位,涵盖职业农民发现、培养、发展全过程,贯穿职业农民培育始终。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结合本辖区优势主导产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初级、中级、高级证书“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创业创新型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
(三)抓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2018年在柳北区遴选培养2名(多选不限)农业职业经理人,开展为期3年的培养(培育2年,跟踪服务1年)。
(四)加大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力度。按照柳州市农业局的要求,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分产业、分类型参加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2018年全市新增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5名,多选不限。
(五)实施分行业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要求,2018年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根据广西任务安排,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人员为主,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人才;由柳北区农水局遴选50名参训对象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计划。
(六)进一步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工作。根据柳州市农业局的要求,我区要加强与当地妇联的沟通对接,优先遴选巾帼脱贫示范基地负责人、女性种养大户、女能人、女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女骨干、返乡创业女大学生作为参训学员,每个班次要有不低于30%的参训妇女比例或者至少独立举办1期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并做好任务汇总统计。继续选派妇女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妇联联合开展的广西“巾帼风采·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行动,2018年组织培养2名巾帼风采•现代青年女农场主(多选不限)。
(七)深入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柳北区结合本地实际,由农水局牵头,联合扶贫办,遴选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参加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开展的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及第一书记脱贫攻坚示范培训。
(八)强化培育条件建设树立典型示范。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柳北区农水局局长、各农广校校长上讲台讲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一课,宣传好国家支农惠农好政策。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和基地库建设,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名师。培训任务要优先向示范基地倾斜,优先聘请师资库优秀教师授课。
三、工作重点
(一)精准培育对象。要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规划和培育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辖区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及其他农业从业者,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分行业分类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即围绕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二)确定培育机构。明确标准和程序,科学遴选确定培育机构,按照相关条件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多方资源进行遴选,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进行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三)科学组织培训。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培育师资库。组织和动员教育培训机构推荐专家、教师和乡土人才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拓宽培育师资库,提升师资水平。二是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类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通用教材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统一开发的教材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优先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开发编写具有当地特色的职业农民培育教材,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培育教材体系。三是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四是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五是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按需施教,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走出去,开展跨区域交流。
(四)创新培育方式。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研讨交流和生产实践。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灵活性和适用性。鼓励合作社、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就近就地学习、教学观摩、实习实践和创业孵化场所。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五)强化信息应用。持续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落地对接、推广应用和拓展开发。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为职业农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开设便捷易学在线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2018年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
(六)规范认定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6号)和《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62号)精神,要尽快出台认定管理办法,做好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的认定工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七)做好跟踪服务。搭建交流平台,支持鼓励新型职业农民跨市、跨县(市、区)考察交流学习,组织参加产销对接、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成立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实现抱团发展。大力推广新型职业农民以班级组建QQ群、微信群,加强交流实现互助互补。组织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生产需求,结合农时季节和生产环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对接创业扶持项目,指导发展产业和经营致富。
(八)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历史契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创设力度,积极引导对接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争取专项扶持政策,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贷款难、生产辅助设施用地难等问题,增强其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想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探索争取让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四、工作要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要深刻认识中央和自治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要站在党和国家“三农”工作全局的高度来把握和谋划这项工作,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上级部门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资金使用,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健玲 柳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鹏程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局长
成 员:罗纯阳 柳北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慧 柳北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钟茂玲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维凯 柳北区扶贫办主任
杜伟军 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琪鑫 柳北区团委副书记
梁红英 柳北区妇联主席
周覃敏 柳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德忠 柳北区林业局局长
谢 勇 石碑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松发 沙塘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谢玉程 长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叶 维 白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柳北区农水局要履行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牵头作用,并协调好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涉农部门参与。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及时填报实施方案和任务统计表(见附件1),并上报自治区农业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市农业局备案。
(二)强化主体地位。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2013〕7号)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水局要发挥好农广校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撑作用,明确和支持农广校做好培育需求调研、对象库建立、学员选派等基础性工作,参与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管理、效果考核评价等关键性工作,负责受理审核、建档立册、证书发放、信息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对接农技推广机构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农广校作为主体和基础力量,要发挥好专门机构和主渠道基础支撑和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任务制定教学计划,配齐师资队伍,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能。
(三)规范资金使用。农水局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把制度建在前面,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各地项目执行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四)狠抓项目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机制不顺、管理服务不力、培训工作不规范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办理。
(五)加强绩效考评。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三方评价为形式,以信息化为手段,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考核,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六)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准确、完备的参训人员电子档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水局要认真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要及时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局。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辖区内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组织在中央七套农广天地、广西电视台等重要媒体栏目播出,宣传柳州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柳北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县任务统计表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资金 (万元) | 总数 (人) | 1.生产经营型 | 2.专业技能型 | 3.专业服务型 | 4.创业创新型 | 其中:分行业培育人数(人)及类型 | 其中参训妇女总人数 | 其中参训贫困户人数 | 备注 |
备注:总人数=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创业创新型
附件2
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考核得分 |
一、工作落实(50分) | 1.工作方案 | 8 | 在省级农业发展资金方案中,能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地表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扣分,扣完为止。 | 方案 | |
2.工作部署 | 10 |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满分4分;省级有明确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得3分;省、市、县分类分级开展培训得3分。 | 会议通知、材料、文件、台账等 | ||
3.制度体系建设 | 12 |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专门文件或规划(含往年出台的)得1.5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本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其他规划得0.5分;省级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得2分;省级建立“一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得2分;建立各类资源有序参与培育机制得2分;明确认定工作要求得2分;按项目示范县统计,全部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认定人员入库得2分,否则按比例扣分,扣满2分为止。 | 文件、材料、数据库 | ||
4.工作创新 | 10 | 在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每项得2分,得满为止。 | 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等 | ||
5.基础工作 | 10 | 合理遴选培训机构,得2分;分层、分类建设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基地,得2分;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得2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师资登记入库,得2分;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 数据库、台账、文件、资料、报送时间 | ||
二、工作效果(50分) | 6.信息查询 | 10 |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每可查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数据库 | |
7.满意度评价 | 25 |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80%以上得10分,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80%以上得1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2分。 | 数据库 | ||
8.宣传工作 | 15 | 在中央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5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省报头版头条刊发或省级新闻联播播出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2分、简讯类1篇(条)得0.5分。在农业部网站或司局简报刊载1篇得0.5分,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站等发布综合性报导2篇得0.5分,得满5分为止。 | 文件、截图、出版物等证明材料等 | ||
三、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 | 9.社会影响 | 5 | 本年度内,省委书记、省长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的得2分;分管省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的得1分;农业厅厅长专门批示、讲话得0.5分;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得1分;部委、省委省政府表扬得0.5分;部委司局、省直部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得0.5分;本年度承担全国性会议、论坛等活动得1分。累计得满为止。 | 文件、证明材料等 | |
10.加分项 | 4 |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超过90%的,按比例加分,加满2分为止;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班级组织、师资、基地等评价的均值)超过90%的,按比例加分,加满2分为止。 | 数据库 | ||
11.未完成任务 | 未完成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文件清单中涉及的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少完成10%扣1分。 | 数据库 | |||
12.违规违纪 | 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出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严重损害工程项目社会形象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 | 报纸、视频、截屏等 | |||
最终得分 |
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考核时,将依据本表考核结果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