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柳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暨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
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65分以上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可申报柳北区、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70分以上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可同时申报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
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证书。幼儿园要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三、申报程序
(一)幼儿园申请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有关要求,总结三年来办园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开展自评工作。
2.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2025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按照《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目录准备材料。
(二)审核评估。柳北区教育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推荐。柳北区教育局将按照评审情况对参加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并在柳北区教育局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柳州市教育局报送推荐名单。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2025年柳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暨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评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承红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赵 毅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迪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覃婷婷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叶 丹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成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公室主任
金 妙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灿新 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汤春平 区教育局基础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
冯璐媛 区教育局师培中心主任
高 慧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励 强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联系电话:2805621。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的幼儿园于2024年5月19日(星期一)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我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同时上传电子版至邮箱:lbqxqjy123@163.com。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5年春季学期的数据。
(二)《2025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服务委托协议(参考样式)一式一份。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式一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表
2.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2025年新申报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核定情况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服务委托 协议(参考样式)
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6.教职工、幼儿花名册(模板)
7.柳北区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收费标准一览表
8.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柳北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