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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柳北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22-10-27 11:25   


北区发展和改革文件

北区农业农村


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改20224


柳州市柳北区发展和改革4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广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进柳州市柳北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方案》。


附件: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柳州市柳北区柳州市柳北区

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




柳州市柳北区 柳州市柳北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02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1025日印发


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广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柳州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柳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柳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柳北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秀美柳北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效率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加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作用和规制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内生动力。

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适水发展。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因地制宜确定节水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模控制和功能布局优化,构建适水的产业和城镇发展格局。

坚持全民参与、自觉节水。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节水及“洁水”宣传,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稳步推进,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水资源节约利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主要目标见表1

1 柳州市柳北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指标

指标

单位

2025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2.16

其中:非常规水源利用量

亿立方米

>0.000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

%

8.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

6.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23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9

2035年,通过制定节水政策、地方法规,构建健全的节水管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10亿立方米以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重要指示,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建机制”等五方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为:

(一)提升节水意识。

1. 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区情水情教育,加大节水公益性宣传力度,创新节水宣传教育形势和方法,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公众主动、自觉节水,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加快建设节水教育基地,搭建节水互动平台,开展节水社会实践活动。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倡导节约用水理念,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转变,引领全民形成节水良好风尚。发挥学校、污水处理厂、供水公司、农业灌区、重点水利工程等平台作用,配合市级创建节水教育基地,鼓励本级自行建设节水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 推进载体建设。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柳北区计划于2025年通过自治区认定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县(区)。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型单位建设先进经验、模式。在用水产品、用水行业、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申报水效领跑者,树立节水先进标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刚性约束。

3. 坚持以水定需。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建立分区水资源管控体系。结合区域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开展水资源论证,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定期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健全约束指标体系。配合自治区、柳州市完善用水定额体系,配合自治区、柳州市按照修订周期及时动态更新广西工业行业主要产品、城镇生活、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性作用。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逐步将用水总量分解到地表和地下水源。建立地下水管控制度,完善地下水取用水量和地下水位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5. 严格全过程监管。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全面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水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严格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按行政区域制定年度用水计划,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监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补齐设施短板。

6. 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加固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有条件的灌区推广管道输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在缺水地区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和农田集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7. 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供水管网。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推进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一级评定标准以内。(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8. 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结合组团式城市发展,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北生态环境局)

9. 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完善农业农村用水计量设施,推进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以及规模以上养殖场和地下水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实施城市用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学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进城市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单位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强化监测数据分析运用。对标现代化要求,提升自动化、信息化监测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

10. 加强重大技术研发。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大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维数字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加强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推进节水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11. 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结合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推进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积极培育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科研院所及服务型企业科研成果的引进和转化。继续围绕污染行业废水处理及回用、农业节水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新技术的引进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动大规模应用。重点在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健全市场机制。

12. 贯彻落实柳州市水价机制。严格执行柳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以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新增大中型灌排工程、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协助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指导相关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生态环境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灌溉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约用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绩效评价。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重点领域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聚焦农业农村、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农业农村节水。

14. 坚持以水定地。统筹考虑粮食安全和水资源条件,以水定地,合理确定水土开发规模。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干旱缺水地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15. 推广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档升级骨干灌排设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保护区为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覆盖保墒栽培技术、深耕深松技术、水稻浅湿控制灌溉技术、聚土垄作与等高种植技术、集雨节灌技术等。“十四五”期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5.7万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16. 促进畜牧渔业节水。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开展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引导禽畜规模养殖场节约场舍冲洗用水。发展节水渔业,推广设施渔业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高效水产养殖模式,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建设一批养殖业节水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

17. 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实施一批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重点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周边村镇。规范化建设改造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工程和管网,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计量收费,创造良好节水条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分布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处理和回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柳北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

专栏1 农业农村节水重点工程

1. 田间节水设施建设。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保护区为重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争取建成节水型灌区1个,争取创建并提升现有节水农业示范区。

2. 养殖场节水改造。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建设一批养殖业节水示范工程。

3. 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实施农村新(改)建规模化供水工程,加快老旧供水设施设备和管网更新改造。

(二)工业节水。

18. 坚持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以水定业、集约发展,合理规划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先发展国家鼓励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业,推动高耗水行业向沿江等水源丰富地区规划布局和转移搬迁。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扩建项目,对已建高耗水工业企业逐步进行节水改造,用水效率不断提高。落实《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严格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19. 推进工业节水减污。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在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建立水务经理管理制度试点,负责本单位用水节水管理。实施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及水效对标。全面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推动工业企业创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柳北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印染、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广示范产城融合用水新模式,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建立企业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鼓励园区建设智慧水管理平台,优化供用水管理。(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专栏2 工业节水减污重点工程

1. 工业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造纸、印染、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动1家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5家,其中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里高耗水行业企业建成率达100%

(三)城镇节水。

21. 坚持以水定城。因水制宜、集约发展,合理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以水定城政策贯彻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及生产、生活、宜居环境等各个方面。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城市节水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3.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在洗车、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城镇节水重点工程

1. 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与智能管理。保持对使用超过年限、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加强漏损控制管理,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保持控制在9.3%以内。

2. 公共机构节水示范。2023年,50%以上的县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保持在15%以上。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

24. 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将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利用规模。到2025年,全区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0001亿立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5.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进一步落实柳州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推进工业生产、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污水收集能力明显提升,柳北城区污水处理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环卫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减少雨水地表径流外排。(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非常规水源利用重点工程

1. 污水资源利用工程。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

2. 雨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新型窖池高效集雨;有矿坑水利用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其新建或扩建项目生产用水鼓励优先使用矿坑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柳北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落实方案的实施。坚持自治区、柳州市统筹、柳北区抓落实,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节水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柳北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健全规范标准。

完善节约用水管理体系,配合推动广西节约用水条例出台,配合健全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节约用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确保节水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及时配合修订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强化水效标识产品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行节水产品认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完善投入机制。

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依法落实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税收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参与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

(四)提升基层管理能力。

加强基层节水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区节水用水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提高专职人员比例,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节水管理专业化,提高基层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将节水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构建全民节水的行动体系。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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