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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财政局2023年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柳北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5 15:40   

柳北区财政局2023年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3〕3号)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按照要求逐一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审计提出的部分单位绩效指标未具体量化、绩效目标设置不严谨等不规范问题,预算股高度重视,组织股室人员召开了业务会,开展专题研究讨论,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工作要求,不回避矛盾,切实开展整改工作。

目前,已同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的通知》(桂财办〔2023〕19号)文件要求,2023年5月起对2018年以来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市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特别是审计抽样涉及的9个单位,预算股开展了一对一的业务培训,要求单位就自身工作内容,结合业务实际进行具体细化,指标量化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目标设置要明确具体、合理协调,从内容性质、目标标准、时间进度等角度多维度设置,要与部门职能关联性结合起来,避免形式主义。

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即将启动,预算股将在预算布置工作中,把预算绩效申报工作与年度预算工作同布置同完成,强化目标管理,做细做实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让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渗透到单位各项资金使用中。

二、截止2023年7月13日已完成整改金额26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柳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柳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柳北区2022年度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建设。

待整改金额2116.38万元,因上级财政未及时将一般债券资金足额转贷至城区,城区财政资金紧张,库款存在缺口。目前区财政局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未足额到位的一般债券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区财政局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尽快形成支出。

三、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区财政局已于5月将利息收入6.21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区纪委监委已于6月将应缴财政款208.55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长塘镇已于5 月将利息收入23.05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胜利街道办事处已4月将利息收入0.37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

四、部分单位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资金非常紧张,部分单位反映他们挪用了历年惠民资金项目结余垫付当年惠民资金,但没有及时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区财政局针对该项实际情况,对个别单位进行帐务指导,仍在整改过程中。

五、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预算单位决算报表资产数据存在差异的问题,由于2022年的部门决算和资产年报数据已经上报上级并基本定稿,故无法修改数据。下一步,我局请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培训,再次强调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并要求年末提前核对财务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的数据,以证做报表时两者数据一致。

针对部分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督促单位积极落实责任,参考自治区最新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桂财资〔2022〕31号)第四十一条、《政府会计制度》、本单位制订的内控制度等文件,分类细化清理举措,对未清理往来款进行分类归集,细化清理举措,区别采取不同清理方法,促进往来款项应清尽清。

针对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预算单位是第一主体责任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公正廉明,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财政部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改革精神“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我局已制作好课件,下一步将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再次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尤其是要加强熟悉桂财采〔2019〕72号文。日常监督中如发现未做到“应采尽采”的情形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柳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门针对近三年区审计局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复出现问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分别在2023年6月、7月举办了两次《如何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区财政局、国库中心相关人员。后续,我们将面对全柳北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深入将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贯穿到全年的业务培训内容中,通过与广大财务人员一起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学习正确地处理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柳北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