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逾期未处理违法车辆进行处理的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法定期限内未有当事人或机动车所有人前来接受处理和认领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对该批车辆予以《公告》。当事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来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公告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详细表格附后。
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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