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向柳长路15号松泉小区169号之一南面(4)利害关系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公告
柳长路15号松泉小区169号之一南面(4)利害关系人:
2025年4月17日,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柳北城管责拆决字〔2024〕第90400号)。因利害关系人不详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柳长路15号松泉小区169号之一南面(3)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柳北城管责拆决字〔2024〕第90400号),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柳州市柳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柳州市柳北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管理大队两违中队三分队
联系电话:15677289736
联系地址:鹧鸪江路2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