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广西柳州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综合新闻

柳州建立市级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结合考评结果给予激励 标准不低于五十万元

来源: 柳州日报  |   发布日期: 2023-05-25 16:12    |  作者:

柳州保护耕地再出新措施——建立市级激励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激励标准不低于50万元。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我市近年来已制定“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自然资源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等符合本地实际的措施。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的《柳州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实施的耕地保护激励,是指市级层面根据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和田长制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耕地保护和田长制推进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新区作为拟激励对象向自治区推荐,对乡镇(街道)给予市级资金激励。

在保障激励机制运行方面,我市会将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结合考评结果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激励机制实施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各县(区)、新区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每年9月底前提出耕地保护激励资金预算安排和激励对象名额分配建议,提出10至15个乡镇(街道)作为市级耕地保护激励对象。